黑龍江經濟網訊(記者王艷秋)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批準,黑龍江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哈爾濱市開展了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3月27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反饋意見。督察組于4月10日向哈爾濱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會議由哈爾濱市長孫喆主持,督察組組長宋志臣通報督察反饋意見,省委常委、哈爾濱市委書記王兆力作表態發言。督察組有關人員,哈爾濱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了會議。
督察認為,哈爾濱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強力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有序開展環境污染治理,努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哈爾濱市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頭落實“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要求,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緊盯不放。2018年以來,共召開12次市委常委會議、26次政府常務會議、40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整改等工作。先后成立了市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等組織機構,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斷深入。
積極研究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措施,三年累計投入103.78億元用于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區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138臺,35蒸噸以下和縣市城關鎮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實現清零。全面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累計完成整治點位2102處,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污整治,日減少污水排放近10萬噸。大力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垃圾圍城”問題得到有效解決,落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任務地塊約14萬畝,超額完成目標任務。完成610座加油站地埋油罐防滲改造,全市域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全覆蓋,落實“三減”示范基地392個,面積602萬畝。
生態環境質量穩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減排取得實效,約束性指標逐年下降,2018、2019年超額完成《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水環境質量大幅提升,國考斷面優良率達76.92%,超過國家考核目標15.38個百分點。阿什河、倭肯河國考斷面穩定消除劣Ⅴ類,磨盤山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在三類。
哈爾濱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環境問題。截至3月底,交辦的132件生態環境信訪舉報案件,辦結131件。
督察指出,近年來,哈爾濱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生態環境明顯改善。但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仍存在短板弱項,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問題依然存在。
一是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壓得不實不靠
抓生態環境保護力度不夠。雙城區違規拍賣國有草原并發放土地使用證給永勝鎮鴕鳥基地,致使935.8畝草原被侵占近20年仍未解決。阿城區平山鎮簡易垃圾填埋場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堆放生活垃圾,整改緩慢。哈東沿江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濱江濕地風景區和七星島內違法違規建筑尚未完成整改。五常市綠達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截至督察期間仍沒有得到解決。
部門間協同配合機制不暢。市住建局、市場監管局溝通協商不夠,制定的市建成區、散煤治理的“城中村”和農村列為改造的區域禁止銷售散煤的規定,最終因清潔燃料、優質煤供應不足,導致治理效果打了折扣。
行業主管部門違規審批發放許可證。方正縣農業農村和林草部門違反規定,為螞蟻河三角洲省級自然保護區內養殖戶違規審批繁殖許可證和臨時回捕證明,當地野生林蛙資源遭到破壞。
二是部分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
整改項目建設推進緩慢。五常市拉林鎮城鎮污水處理廠、雙城區五家街道污水管網建設進度緩慢,土建工程均未完成,雖然采取臨時措施解決了生態環境污染問題,但整改不徹底。五常市山河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緩慢,設施建成后無法正常運行。松北區利民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建工程進度滯后,處理能力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生活污水溢流問題仍未解決。
畜禽糞污處理和利用監管不嚴。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期間發現的雙城區韓甸鎮畜禽糞污直排問題,目前仍未解決。雙城區、依蘭縣、方正縣畜禽糞肥處理和利用臺賬管理不規范,多數農村地區沒有建立“三防”設施的糞污收集點,未對規模以上養殖場周邊開展地下水質量監測。
三是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存在短板弱項
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效果不夠明顯。“城中村”燃煤整治緩慢,需開展燃煤整治的48片“城中村”僅完成4片,南崗區哈達村、房身村等“城中村”原煤散燒影響周邊大氣環境質量。“城市瘡疤”地塊整治不徹底,2019年以來僅對市區二環內22個“城市瘡疤”地塊進行了搬遷改造,其它區域尚未開展排查摸底。水泥行業錯峰生產規定執行不嚴,哈爾濱市亞泰水泥、小嶺水泥未執行錯峰生產規定,應停窯期間仍在生產,且個別時段二氧化硫超標排放。農村地區秸稈固化替代散煤工作推動不力,全市應于2020年完成11289戶固化燃料替代散煤工作,截至2020年11月末,僅完成3355戶。秸稈綜合利用功能未得到有效發揮,依蘭縣、方正縣、雙城區部分壓塊站處于停產狀態,實際產量遠低于設計能力。重污染天氣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雖然出臺了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燒冥紙冥幣的有關規定,但未做到令行禁止。
水污染治理能力不強。城鎮污水收集率低,老舊管網改造緩慢,主城區附近的多數鄉鎮生活污水直排,阿城、信義、群力、利林等污水處理廠已接近或超負荷運行,流域河道及兩側還存在垃圾堆存、底泥沉積現象,沿河村屯生活垃圾收儲轉運體系不健全。蜚克圖河(賓縣道外段)沿河臟亂差,水質長期為劣Ⅴ類,少陵河也時有劣Ⅴ類發生;呼蘭河、拉林河、螞蟻河部分河段個別時段仍不能穩定達標。黑臭水體存在反彈風險,何家溝清淤疏浚不足。依蘭縣倭肯河沿線22個村屯的生活污水存在直排現象,尚未制定村屯生活污水處理方案。賓縣賓州河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的截污納管工程推進緩慢。
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不足。哈爾濱農藥包裝廢棄物存量較大,部分地區處置資金投入不足,存在污染生態環境風險。國控站點整改不到位。牡丹江口內(依蘭縣段)國控水站的采水系統故障等問題未完成整改,學府路國控氣站漏雨問題仍未解決,長期停運。
四是解決群眾關切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不及時不徹底
哈爾濱市餐飲油煙隨意排放、汽車噴漆異味影響居民生活信訪量突出,相關責任部門未按照《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采取有效措施解決。
哈爾濱市相關部門對建筑施工現場的揚塵污染重視不足,缺少有效的監督機制,建筑工地“六個百分之百”沒有得到有效落實。
督察要求,哈爾濱市委、市政府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主動自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堅決徹底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鞏固拓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壓實各級黨委政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突出“三個治污”,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
督察強調,哈爾濱市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及時通過地方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責任追究問題清單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哈爾濱市委、市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