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網信辦等8部門聯合修訂發布《關于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據了解,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工作安排,結合網約車行業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通知》對多部門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聯合監管事項進行了完善,對處置措施和操作流程進行了細化,以便于各級相關部門操作實施。
《通知》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增加了事前聯合監管要求。要求地方有關部門優化服務流程,嚴把行業準入關,督促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接入未取得相應出租汽車許可的駕駛員和車輛。二是完善了全鏈條聯合監管事項。將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網約車平臺公司向未取得相應出租汽車許可的駕駛員和車輛派
《通知》提出,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