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經濟網訊(董慧瑩 劉士博 記者馬朝林)“謝謝法院,謝謝法官!有了這筆錢,我們的日子總算能松口氣了!”當明水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將拖欠十四年的撫養費交到崔某的父親手中時,這位年邁的老人緊緊攥著法官的手,眼眶濕潤。這溫情一幕的背后,是一場跨越十余年的撫養費糾紛,更是明水縣人民法院以“情理法交融”化解矛盾、修復家庭關系的生動實踐。
時間回到2011年,董某(女)與崔某(男)經明水縣人民法院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婚生子小龍由崔某撫養,董某按年支付撫養費,保障孩子成長開支。離婚后,董某以“需找工作賺錢”為由,提出暫緩支付撫養費,可這一“緩”,竟拖了整整十四年。十四年里,崔某身患疾病、行動不便,獨自撫養小龍的艱辛與日俱增——從孩子的學費、生活費到日常照料,所有壓力全壓在他一人身上。隨著小龍逐漸長大,各項開支愈發頻繁,崔某實在無力支撐,只能委托年邁的父親,向明水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希望追回拖欠多年的撫養費,為家庭解燃眉之急。
執行法官傳喚董某后,并未急于催促款項,而是先耐心傾聽董某的處境。原來,董某離婚后再婚,與現任丈夫共同維系新家庭,生活非常拮據,這才遲遲未能兌現撫養費承諾。為修復母子關系,法官主動協助董某,撥通了她與小龍十多年來的第一通電話。電話里,董某哽咽著向小龍訴說生活難處,小龍的態度也從最初的生硬,慢慢變得柔和。董某紅了眼眶,愧疚地承諾:“小龍是我親生的孩子,這些年沒給錢我一直不安,再難我也不會差孩子的,能不能給我三個月時間,我一定湊齊!”
一邊是崔某急需撫養費緩解困境,一邊是董某的真誠懇求與實際難處。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聯系崔某,將董某的處境、愧疚與承諾一一轉述。崔某雖因十四年的等待滿心委屈,但換位思考后,還是選擇了體諒:“都是為人父母,我知道養孩子不容易,三個月就三個月,我等她。”三個月期滿后,董某沒有食言,按時將拖欠多年的撫養費全額繳納。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將款項轉交崔父,讓這場拖延十余年的糾紛,得到了圓滿的化解。
這起糾紛的化解,是明水縣人民法院“溫度執行”的縮影。法律從不是冰冷的條文,執行也不止有“力度”——明水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用實際行動證明,將政治責任與人文關懷融入每一步執行工作,既守住司法底線,又傳遞家庭溫情,才能讓司法的陽光照亮每個當事人的心田,為平安明水、法治明水建設注入溫暖而堅實的力量。